《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 工作通则》解读

作者: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1-05-14 16:53:48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工作通则》(AQ2079-2020)(以下简称《通则》)于2021年5月1日实施。现就《通则》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则》的背景

(一)发证检验制度在海洋石油开采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有效防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安全风险,我国于1990年和2006年相继出台《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在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以及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发证检验制度。30多年的实践证明,该制度在规范海洋石油开采安全技术条件,强化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保障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发证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

发证检验工作由作业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实施。此前,由于缺少相关技术标准对发证检验工作做出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各发证检验机构在实施发证检验过程中,主要按照委托方的申请及各机构的内部标准开展工作,造成发证检验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深度、人员配备要求、报告格式等不规范、不统一,不利于作业者、承包者统一执行发证检验要求,不利于发证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不利于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不利于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二、《通则》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发证检验工作范围。

《通则》对发证检验工作范围作出规定,统一了开展发证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从“面”上实现横向工作标准化。

对于设计审查,根据现有常见设施类型,以附件规范性列表形式规定了新建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装置、张力腿平台、模块钻机、立管系统、人工岛、水下生产系统等设施需提供发证检验机构审查的具体图纸、文件;对生产期设施改造的相关设计文件也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对于现场检验,为贯彻全生命周期发证检验管理的原则,规定了现场检验的工作范围包括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建造检验、生产期检验以及产品检验。

(二)统一发证检验工作程序。

《通则》对发证检验工作程序作出规定,明确了发证检验的工作步骤,从“线”上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化。

对于设计审查,规定了图纸送审方式、审查周期、审查意见的反馈方式、审查意见的关闭以及审查完成后的确认方式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流程。

对于现场检验,规定了制定检验计划、指定人员、实施检验、提出发现的问题、给出检验结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

(三)统一发证检验工作深度。

《通则》对发证检验工作深度作出规定,规范了开展发证检验工作的投入和要求,从“点”上实现工作环节科学性。

对于设计审查,规定了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各专业重点审查内容,并对设计审查印章的使用进行统一。

对于现场检验,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现场审核的文件清单和检验项目,重点规范了重要检验节点的检验要求,如吊点、节点等重要受力结构的预制及安装检验,承压管线和海底管道的强度试验,消防、救生、信号、无线电等设备的调试检验,涉及平台作业安全设备的调试检验等。

(四)统一专业人员配备要求。

《通则》对从事发证检验工作的专业人员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发证检验工作的专业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了发证检验工作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

在执行发证检验过程中,发证检验机构配置的设计审查人员、现场检验人员的学历、从业经历要达到相应的标准,投入人员的专业设置要保证覆盖拟检验设施所涉及的全部专业,设计审查和现场检验的人力投入以保证审查和检验的深度为原则。

(五)统一发证检验工作证书及报告格式。

《通则》明确了发证检验工作证书及报告的格式,提高了发证检验工作最终成果的规范性,便于作业者、承包者、监管部门等清楚地掌握相关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

在总结发证检验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报告格式进行固化,统一制定模板,规定证书、报告的信息和内容,从而更加规范、直观地体现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状态和检验结论,既便于作业者自查,也便于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三、实施《通则》的要求

《通则》是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是贯彻海洋石油发证检验工作的重要要求,海洋石油各相关方应认真做好《通则》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一是各作业者应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承担起贯彻落实《通则》的主要责任,在项目发证检验招标、设计、建造、生产各阶段均应将《通则》列为强制性技术要求认真执行。二是各承包者作为被检验单位,应按《通则》规定提交设计审查文件、现场检验报验文件,制定合理的检验试验计划,为发证检验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检验报告和结论,为发证检验人员提供安全、方便的检验措施。三是各发证检验机构作为发证检验的直接实施者,应严格按照《通则》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工作深度要求,指定具备资质的人员开展设计审查、现场检验、产品检验、证书签发等工作,严格源头把关,从严要求开展设计审查和现场检验工作,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各服务供应方应严格按要求开展检测、检验、评价工作,保证人员有资质、设备有证书,出具真实可靠的检测检验报告、评价报告及结论,严禁徇私舞弊。五是海油安监办各分部及监督处要组织和督促各方认真做好培训及实施工作,落实《通则》技术要求,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