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历史与发展

作者:大连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16:23:58


安全生产工作的历史与发展


回顾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进程中安全生产工作走过的曲折历程。建国五十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从创建到发展,从单一到全面,不断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工作道路。

一、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这一时期为建国前夕到1952年间。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宣布:“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政府机构和工会组织中分别建立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内设机构,如1949112日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内设劳动保护司专门负责“监督使用童工、女工的劳动;检查厂矿、企业安全卫生设备状况。当时提法主要用“劳动保护工作”。

1950年至1952年间,是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百废待兴。党和政府对旧企业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改革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生产管理制度。在当时的私营企业中,资本家唯利是图,“只重视机器,不重视人”的思想非常严重。就是在国营企业里,由于缺乏经验和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重视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后来人民政府对1950年河南宜洛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使这些严重忽视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官僚主义和片面生产的观点受到批判。同年,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从政策上规定必须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并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从而使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开始为人们所认识。

1952年毛泽东主席指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支出。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毛泽东主席的这一指示,进一步从理论上阐明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批评了片面生产观点,指出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我国劳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各级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陆续颁布了一些有关劳动保护的行政规章,据不完全统计有119种。

经过这一时期的努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劣劳动条件有了很大改变,职工因工伤亡和职业病也在逐年减少,1951年和1952年的死亡事故分别比上一年下降10.7%39.1%,为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取得胜利的基础上,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从此,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是:“进一步地改善企业中的劳动保护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生产安全的措施,努力避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大中型企业中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小型企业中,一般也有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这些机构和专职人员成为企业负责人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得力助手。

为了进一步克服“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现象,把安全与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保障,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54年联合召开了劳动保护座谈会,明确提出了企业负责人必须贯彻“管生产的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各个环境中。这一时期,不少产业部门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工人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及其具体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始得到推广。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务院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由国家颁布的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就有15种。

三、“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958年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开始了第二个五年计划。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鼓舞下,全国人民发挥了高度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各条战线出现了“大跃进”可喜的局面。但是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经济工作违背客观规律,凭高涨的热情片面追求“高指标、高产量”,盲目夸大“人定胜天”,忽视科学管理,使正常的生产秩序被破坏,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被抛弃,安全管理机构被撤消。以上这些造成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建立并向制度化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严重冲击,致使重大伤亡事故频频发生,到1960年出现了建国以来第一次事故高峰。

随着国民经济的三年恢复和调整,安全生产工作也得到了加强。196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应当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整顿企业、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一时期,由于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伤亡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劳动条件也有明显改善,到了1965年全国安全生产恢复到1957年最好水平。

四、“文革”后的拨乱反正和恢复发展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经历了十年动乱。我国经济建设受到严重挫折,安全生产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企业中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劳动纪律松弛,安全和生产极端对立,企业中的安全机构被撤消,安全生产无人问津,违章蛮干比比皆是,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出现了建国以来第二次事故高峰。

197610月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这一时期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一次进入恢复整顿和发展的新时期。1977年以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召开了一系列的全国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使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得到恢复。

1978年底,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四化”建设上来,并提出要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安全生产工作也进入拨乱反正恢复发展时期。1978102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以及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19791125日,“渤海二号”钻井平台沉没,造成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0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严重违章指挥造成的特大事故。对此,国务院做出决定,上至国务院有关领导,下至具体责任人都“向全国人民承认错误”,并受到严肃处理。国务院重申:“一切重大事故必须严肃处理,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不得姑息宽容。”通过对这起事故的处理,对全国的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80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到1983年共举办了4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国务院于1983518日批转了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明确了我国要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从而使我国的劳动安全工作由过去主要以管理为基础走上了强化国家劳动安全监察轨道,并明确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这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是一个重大改革,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了历史上的新突破。

五、 高速发展和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89年以后,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了整顿、恢复,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安全生产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迈进的同时,事故呈现下降趋势。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出现高速增长,而安全生产工作却相对滞后,安全生产又出现严峻形势,各类事故突出,出现了建国以来第四次事故高峰。

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自1991年起,国家决定每年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到2001年共举办11次。每次活动都确定一个主题,这对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国务院愈加重视安全工作。国务院在1993712日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0)中明确提出,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这一体制的贯彻与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在改革中前进

建国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一直由劳动部门承担,这与国际通行做法是一致的。19987月,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将原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安全、矿山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划归国家经贸委,在国家经贸委内设安全生产局,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调整的职能还有: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卫生部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仍然保留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工伤保险管理职能。20007月,为了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的势头,组建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3月,鉴于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又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国家经贸委,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种体制,统一领导。2003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国家经贸委,其职能划归相关部门,同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此形成了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格局。

2002629日,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安全生产法》终于出台了,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安全生产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必然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