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附属艇

作者:中国海事
发布时间:2019-07-12 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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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河船舶附属艇主要用于船员上岸联系日常运输业务、采购船舶配件、船上日常饮食补给等,有时也会用于协助母船移位、锚泊和系固,是内河运输船舶生产、生活重要的配套设施。据了解,目前珠江水系货运船舶基本上均配备了附属艇。

      然而,在给船舶带来便利的同时,时而发生的附属艇人员落水事故带来的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不得不引起警醒。为切实降低该类事故的发生,肇庆海事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并制作出《附属艇使用安全“五要”和“五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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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9年4月29日约0130时,“粤惠州货XXX”船靠泊肇庆永利码头装货作业期间,在借助附属艇完成系泊作业后,船上2名船员驾乘该船附属艇靠泊该船时,乘坐附属艇的船员黄某不慎落水溺亡。

案例二

       2019年6月23日约1900时,穗东方XXX航经肇庆三榕港上游200米水域时,该船船长驾驶附属艇到岸边接大副和水手;在返回该船船尾准备吊起附属艇时,落水者在附属艇船头脱掉救生衣,准备拿吊钩挂船时失足落水失踪。

案例三

      2018年11月30日约1545时左右,海泰XXXX船员钟某驾驶附属艇在三榕港码头前沿水域撒网捕鱼时,被完成卸货作业准备移泊的另一船舶螺旋桨连渔网及人员拖入水中并受到致命伤害。

案例四

      2017年7月4日约0810时(洪水黄色预警信号生效中),在西江郁南县都城河段锚泊的“平南华顺XXXX”船2名船员驾乘临船“平南顺辉XXX”船附属工作艇上岸时,因工作艇失去动力压靠在下游约200米的锚泊船艏。事发现场附近船舶的人员发现险情后,3名船员驾乘“庆顺XXX”船附属工作艇前去救援,两艘附属工作艇在洪水作用下均失控并先后翻沉,造成5人落水,其中3人获救,2人失踪。

案例五

      2015年10月12日约1820时,在西江德庆九市黄牛岗渡口附近水域,“藤县金海XXXX”船附属机艇被吊离水面过程中,牵引附属机艇的钢丝缆(事发前一天购买)断裂导致艇上1名人员落水死亡。

案例六

    2015年1月13日1630时,在东莞民田涌水道,“粤惠州货XXXX”船在航行途中释放船上的附属艇过程中,导致交通艇倾斜,造成艇上一人落水死亡。

案例七

       2015年5月8日约1210时,在西江德庆段牛远湾附近水域锚泊期间,一船员从“粤清远货XXXX”船下到该船附属机艇过程中落水死亡。

案例八

       2016年1月28日,“博运XXX”船在东江北干流南洲对开水域,慢车利用船艉的电动吊机,吊起船上的附属机艇,当吊离水面2-3米时,吊艇勾脱落,附属机艇坠落,艇上3人全部落水,2人获救,1人失踪。

案例九

     2015年1月13日,在东莞民田涌水道,“粤惠州货XXXX”船在航行途中释放船上的附属艇过程中,交通艇倾斜,造成艇上1人落水死亡。

案例十

      2014年5月13日,在广州南沙客运港外水域,高速客船“南X”轮在靠泊码头过程与“粤广州货XXXX”轮附属的工作艇发生碰撞,艇上2名船员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失踪。


★ 原因分析

经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 部分航运公司尚未充分认识附属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未制定涉及附属艇使用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2. 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对附属艇疏于管理,维护保养不良。

  3. 船员在使用附属艇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识不到位,疏忽大意,戒备不足。

  4. 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往往是人员落水后不能及时被救起而溺亡的重要原因!


建议1  船公司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附属艇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制定附属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建议2  船员登乘及驾驶附属机艇时应做到“五要”及“五不要”。

五  要

(1)要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养附属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要安排持有驾驶资质证书的船员驾艇。

(3)要选取经相关部门检验认可的产品配备附属艇。

(4)要充分认识登乘及驾驶附属机艇时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做到小心谨慎。

(5)要在驾乘附属艇时穿着救生衣。

五不要

(1)不要在船舶航行途中施放附属艇。

(2)不要在附属艇施放或吊起过程中随艇。

(3)不要超过3个人一同乘坐附属艇。

(4)不要在台风、雷雨大风、浓雾期间驾驶附属艇航行。

(5)不要在洪水急流条件下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