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第五章工作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吊运完成后,须将钩头卷到适当(2米以上)的高度,再将车开到固定的地点,小车靠近驾驶室一端。
第四十条断开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四十一条司机离开驾驶室前,应将吊钩升到安全位置,各控制器回零位,切断电源,吊车勾头禁止停放在铁路线上方。
第四十二条作业结束后,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无下一班接替作业时,应将吊机开到指定位置,关好驾驶室门窗,切断总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四十三条班长填写班后作业检查活动记录本。把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告知接班人员,并报告作业长。
第六章应急措施
第四十四条如果发生人员受伤事故,应启动成品作业区现场处置方案,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正当手段进行抢救,救援人员察看伤者受伤程度,如属轻微伤,可送往厂内卫生所医院检查、诊断、治疗。如伤势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求助,说明伤者所在地址、大致受伤程度及联系人的电话、姓名。如伤者出现呼吸困难、昏迷等症状时,应对伤者实施人工呼吸抢救,可使用口对口呼吸法或胸部挤压法(胸部未受伤者)。
第四十五条起重作业伤害发生后多引发肢体骨折,救援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出血伤口或大面积软组织撕裂伤,应立即用急救包、绷带或清洁布等予以压迫包扎,绝大多数可达到止血的目的。
2、及时正确地固定断骨,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都可作为固定器材,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处错动为准,同时也便于伤者的搬运和转送。
3、在搬运伤者时,不可采取一人抱头、一人抱脚的抬法,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
第四十六条如果发生人员触电事故,首先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在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救护者同时触电,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该伤员脱离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形成复合伤。
第四十七条一旦发生火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头脑要保持冷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自己能否控制。火情如果在自己能控制的情况下,现场人员以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防止火情扩大。并同时上报公司领导及作业长;火情无法自行控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厂内119),同时上报公司领导及作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