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列)检员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作者:大连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9-04-03 16:05:42

第三章工作前的准备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必须将劳保护具穿戴整齐,检查好通讯器材、使用工具等。

第十一条做到人对人交接班,发现接班人精神异常或酒后上岗,禁止交班,告知班长或领导。

第十二条了解厂内铁路空重车停留状况,掌握到达、发出、装卸车状况。

第四章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三条在厂房内检查铁路车辆时,必须清楚线路两侧安全距离。防止被吊车、设备、钢材等其他物品碰伤。

第十四条在到达线(站场)检查车辆时,必须两人作业,相互提醒、监护,防止造成人身车辆伤害事故。

第十五条在发出线、装卸车线检查车辆时,首先与调度进行联系,确认无其他机车连挂、机械设备作业。禁止在无确认情况下进行检查车辆。

第十六条两人在现场检查车辆作业中,必须做到有主有从,相互监护,熟悉现场作业隐患,做到统一指挥,防止车辆及其他伤害。

第十七条列检人员应熟悉厂内卸车线路和调车作业等情况,禁止正在装卸的车辆及道距不足1.5米的情况下检查车辆,防止其他机械设备碰伤。

第十八条横过线路时,必须注意瞭望(停留车5米外绕行),不可脚踏轨面、道岔、拉杆、尖轨及基本轨之间,在两线间行走禁止打闹或并行。

第十九条上下车辆清理杂物时,要手握牢、脚踩稳、精神集中,防止从车辆掉下摔伤。禁止在车辆上沿行走、作业及做其他活动。

第二十条夜间检查车辆时,必须手持照明工具,注意邻线行驶车辆,以防人身伤害和车辆事故。

第二十一条在线路上整备修理车辆各部件时,要站位合理,防止被车上货物砸伤,被车门、勾销挤手,被连接车辆挤伤,被其他物品砸伤。

第二十二条雨雪天气在线路上检查整备车辆或行走时,随时观察邻线车辆,防止车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