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中的高危作业(五)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5:11
五、设备检修中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GB3608执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离地面2m以上,或虽在2m以下,但在检修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或附近有可致伤因素,均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
3.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4.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须坚固,结构必须牢固,不准超负荷使用。脚手板之间不能有过大的空隙和探头板,并应有防滑措施。
5.垂直运输接卸料的楼层平台两侧必须设防护栏和或栏杆和挂安全网。
6.在检修现场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如深沟、预留洞口、坑槽、电梯口、设备吊装口、框架平台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告红灯。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
8.在高处登上石棉瓦、瓦楞板或薄板进行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
9.遇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