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中的高危作业(一)

作者:大连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0:04

一、设备检修中电气作业

1.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2.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

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

——临时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

5.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GB3787的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类工具。如使用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类或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6.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7.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8.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0.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