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渔民的补贴改革何时生效?
“稳控”渔船数量,为“闯红灯”的中国远洋渔业刹车!
“稳定船队规模”,“严控公海渔船规模”,“控制渔船建设规模”、“严控并不断提高企业准入门槛”,这类语句在《规划》中频繁出现。相比于“十二五”期间从1628艘增加至近2900艘的远洋船队规模,中国政府对远洋渔业下一阶段的发展重点显然落在对行业过剩产能的“降温”上。然而,这一“降温”过程或将面临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远洋渔船总数稳定在3000艘以内”的具体指标。换句话说,未来三年中国远洋渔业船队规模的增量不应超过100艘。然而福建、山东两个远洋渔业大省的地方规划却仍然在强调扩大数量和规模。福建省提出到2020年比2017年再增加150艘;山东省计划到2020年比2014年再增加81艘。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放”,到近年来的“收”,中国近海渔业的兴衰起伏留下了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政府对远洋渔业产业扩张的趋之若鹜,造就了目前良莠不齐的庞大船队,极大地增加了中央政府对这一涉及国家海外形象的行业监管难度,导致中国渔船在海外违反在地法律法规案件增多。2016年3月,一艘名为“鲁烟远渔010号”的中国山东渔船被发现在阿根廷专属经济区内作业,在遭到阿根廷海岸警备队阻拦后拒绝配合检查,最终被击沉;2017年8月,一艘来自中国福建的转运渔船“福远渔冷999号”被厄瓜多尔警方逮捕,该船涉嫌在公海非法转运濒危鲨鱼等渔获。
2017年4月8日,几内亚科纳克里港口内因涉嫌非法捕捞被当地渔政官员逮捕的三艘中国渔船。2017年4月8日,几内亚科纳克里港口内因涉嫌非法捕捞被当地渔政官员逮捕的三艘中国渔船。
因此,中国远洋渔业急需国家层面的政策“刹车”来为其降速,防止其成为中国国际形象的减分项。如何将中央政府最新的发展目标和思路及时贯彻到地方政府的实践中,将是决定能否实现新规划所设定目标的关键第一步。在此基础上,切实完善现有的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渔船同时纳入“黑名单”,设置公开平台将“黑名单”的发布制度化,并出台相应的具体监管惩罚措施,才能有效地为过热发展的远洋渔业“降温”。
从“企业对政府”到“政府对政府”的合作模式转变
《规划》的另一个转变是重塑中国与入渔国国家的合作方式,提出“积极建立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机制”。过去几十年来,中国远洋渔业企业直接和当地政府谈判以达成合作关系。中国政府以往支持这种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入渔国建立互惠互利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然而,在一些政局动荡、基础设施落后的国家,缺乏政府间的合作框架和协议使中国企业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与较为严苛的投资环境。为了抵消为获得入渔权而付出的成本,渔船在实际捕捞活动中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当地渔业资源一网打尽。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不仅当地渔业资源和生态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的威胁,过度捕捞的中国渔船也引发了当地舆论的不满。
在意识到了“企业对政府”直接合作模式带来的种种问题后,中国政府做出了调整,去年11月与塞拉利昂政府正式签署了两国政府间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月还修订了与毛里塔尼亚早在1991年签署的渔业协定。这标志着几十年来中国在非洲以企业打头阵的渔业开发将重返政府间合作的轨道上来。
2017年4月2日,几内亚海域,福远渔380上,中国和几内亚船员整理渔获2017年4月2日,几内亚海域,福远渔380上,中国和几内亚船员整理渔获。
当前中国在非洲入渔16个国家,很多双边渔业协定都是在30多年前签订的,其中的条款已经很难满足目前的生态保育要求。因此在新规划中明确要求未来建立更多政府间渔业合作机制,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将在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中承担更多监管责任的意愿。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放”,到近年来的“收”,中国近海渔业的兴衰起伏留下了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虚实之间的“补贴”退坡为过热的远洋渔业“降温”仅靠加强监管和事后处罚是远远不够的,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从源头上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远洋捕捞成本极高,渔船日常的航行捕捞活动需要消耗大量燃油,高昂的燃料费用使得一些渔业企业入不敷出。这些本会在市场中被淘汰的企业却依赖政府的巨额油价补贴以及税费优惠存活下来。这导致了捕捞产能的过剩,还为国家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更不用说在海外非法捕捞的渔船对中国国际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继续这样的补贴得不偿失。
( 上图:2010-2014年中国远洋渔船数量与油价补贴金额趋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农业部《中国渔业年鉴》)
刺激捕捞的远洋渔业补贴由于关涉到世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规划》删除了大力支持补贴的表述,然而仍然没有涉及补贴政策在未来的改革方向,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一个月前,WTO成员国在阿根廷就渔业补贴的议题展开讨论,然而会议并未能就限制补贴达成一致。中国在会上提出了停止向涉及非法捕捞的渔船发放补贴的方案,作为其远洋渔业“黑名单”制度的一项配套措施,展现出中国政府在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上的决心。但这仍然属于事后处罚的范畴,必须从源头上对远洋渔业补贴政策进行改革。
考虑到目前中国庞大的远洋捕捞船队,改革的确需要谨慎。然而中国政府事实上已经在捕捞产能同样严重过剩的国内近海捕捞渔业上开展了补贴改革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国内捕捞渔船数量过多、渔船功率过大,“渔业对油价补贴的严重依赖和加重财政负担”等问题,2015年中国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调整中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的油价补贴政策,将调剂出的资金用于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基础装备设施建设等工作,并提出2019年将油价补贴减少至2014年补贴规模的40%。
据推算,2015-2016年沿海各省因此已减少国内渔船4148艘、压减功率34万千瓦 。远洋渔业的补贴改革可以借鉴相关经验,通过将生产性补贴转移到渔业资源养护和安置渔民的转产转业,逐步减少产业对于补贴资金的依赖,助力远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远洋渔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十三五”远洋渔业规划的适时出台表达出了中国政府促进远洋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愿,以及维护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的决心。然而远洋渔业的改革任重而道远,规划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决策者应当继续拿出实际行动严格管理远洋渔业中的无序发展现象,出台切实的改革措施减少行业中过剩的捕捞产能,引导行业的可持续和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