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专职安全的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18-01-04 16:23:16
三、专职安全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荼,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状况,及时发现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4、参加企业生产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并督促检查
贯彻执行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搞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参加伤亡事故(轻、重伤)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进行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作好女工保护和防尘、防毒设计工程的改进和督促实施工作。
编辑: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