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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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7 15:01:23

3.12、外部施工队伍管理措施 

3.12.1、外部施工队伍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各类管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全员人数的6-8%,要组织外部对务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技术工人应占全员人数的60%,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3.12.2、做到合法用工,外部队伍进场后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作合同》、《工程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及时办理务工人员的注册手续、就业证、暂住证。注册办证率要达到100%,并持外地施工企业备案卡到所在区(县)建委备案。 

3.12.3、保持队伍稳定,不得随意变更以注册的务工人员。人员流动率不得超过20%,生产中的人员变更三天内向用工单位申报,补办注册手续及各种证件。 

3.12.4、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2.5、外部队伍不准招用超出区域内的人员和安排用工单位的亲朋好友从事施工生产,杜绝“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现象发生。


编辑: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