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的函

作者:法制处
发布时间:2017-09-25 16:13:5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导工的意见》关于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要求,我们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送去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情况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印章反馈至市安监局。(附件电子版请至安监局网站飘窗下载)。

  联系电话:83722872,83722873(传真)

  附件:大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