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小常识(一)海洋捕捞渔船起航前应具备的条件

作者:大连安科院
发布时间:2017-07-20 08:06:44



渔业安全生产,关系渔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渔民群众幸福安康。2006年,农业部开展对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将其作为为渔民群众办理的15件实事之一。为配合做好渔民安全培训工作,农业部渔业局专门组织编印了《渔业安全生产渔民必读手册》,收集、选择了海洋捕捞渔民出海生产经常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应该熟悉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海洋捕捞渔船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驾驶、轮机、通讯等各岗位人员应配备齐全;

二是船体及各种设备应保养、维修并经过专业检验,达到适航状态。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应急器材配套齐全无损坏;

三是《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书必须齐全、有效。  


必须强调的是,海洋捕捞船员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胜任,应符合一定的条件。船员应身体健康,且经训练合格;

职务船员须持有效职务证书;

普通船员必须经过安全基本技能训练。    


渔船出海前还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掌握航行,作业海域的天气情况;

检查航海仪器设备,使通信,导航,号灯,号型等设备处在正常运行状态;

按规定办好出港签证;

渔船要装载合理,保持船舶稳性良好;

编组生产,不单独出海;

船东还应为每位出海渔民购买保险。